领导成员
韩忠宝: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主持市民委(宗教局)全面工作。
吴 忠: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民族处,
联系全市性宗教团体。
李 梅: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
分管民族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支部和纪律检查工作,
长春市回族福利院、长春市回族殡葬服务站,
联系少数民族社团。
杨 军:巡视员
负责主任(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刘卫东:副巡视员
协助吴忠副主任(副局长)抓宗教工作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