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对我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近日,按照《关于对全省清真食品管理进行督查的通知》有关精神,省民委督察组陆滨茹处长一行3人,对我市清真食品管理情况进行为期两天的督查,南关区和德惠市成为重点督查对象。市民委副主任李梅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方面全面听取市民委关于开展清真食品管理自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另一方面实地抽检了南关区、德惠市的清真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10余家,主要对换发标识牌情况和清真食品进货渠道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通过实地查看,督察组对我市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特别是换发清真标识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今后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我们继续贯彻好党的民族政策,按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有关精神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维护好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