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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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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族教育情况

索取码:    时间: 2016-11-25     来源:     关闭

吉林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共有48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46.36万人,占全省人口的9.03%。人口较多的朝鲜族、蒙古族、满族、回族都设有本民族学校,全省共设有338所民族学校(含民族联校),民族学校在校生数为117 015名,教师数为13 506名。

我省民族教育已完成“两基”任务,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升学率、巩固率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朝鲜族高中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数,少数民族每十万人口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达6 220人,高于全省4 932人的平均水平。全省拥有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比较完善的全日制民族教育体系,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布局趋于合理,素质教育逐步推进,以“三语”为重点的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多年来,特别是全国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加度,加快以“三语”教学改革为重点的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民族学校教师培训和民文教材建设,全面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民族教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第19次常委会专门听取关于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并决定召开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省政府在委托省教育厅、省民委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意见》,并于2003年3月份召开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为狠抓全国第五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2004年省教育厅和省民委对辽源市以外的八个市、州十几个县(市、区)及二十多所民族学校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地落实国家和省的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通过检查,掌握了全省贯彻两个会议精神情况,进一步促进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

我省进一步确立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在经费投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升学率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快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1.加大经费投入

根据《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省和大部分市、州、县设立了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并以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省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从2002年至2004年增加幅度达28%。2002年至2004年省级各项教育专项资金向民族、边境县(市、区)给予了很大倾斜。义务教育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市、州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专项补助资金等5项资金中拨给民族、边境地区的资金达1.2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额的25.5 %,远远超过民族、边境地区人口和学生数的比例。因为延边州享受西部政策,各项资金分配额度最多。

2.提高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升学率

多年来,我省对参加高考并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含加试民族语文)的考生降10分录取,对不用本民族语文考试的考生也降5分录取。为提高蒙古族考生的高校升学率,从2002年起,在每年与内蒙古自治区对换培养40名蒙古族大学生的基础上,利用对换招生指标,每年由黑龙江省高校招收我省培养蒙古族大学生30名。自从延边大学于2001年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起,我省省属高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学校数和学生数逐年增加,今年招收预科生的学校达到5所(吉林省中医学院、长春师范学院、吉林省农科院、吉林建工学院延边大学),学生数达到390名。由于民族教育质量逐步提高,加上政策倾斜,使我省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数占全省录取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02年至2004年每年达到13%左右,高于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9.03%的比例。

积极承担教育部下达的举办“西藏班”和“新疆班”的任务,开展对口支援西藏日喀则地区教育工作,2003、2004两年培训日喀则地区农牧管理干部和城乡建设管理干部各50名。

三.加快以“三语”教学改革为重点的民族教育教学改革

多年来,我省改革传统双语教育(民族语、汉语)模式,进行一系列以“三语”(民族语、汉语、外语)课为重点的教学改革,适时推广改革成果,促进了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建立开放、多样的双语教育模式

我省坚持实事求是,从民族实际、各地实际出发,根据语言环境、师资条件、群众意愿等情况,采取开放、灵活、多样的双语教育模式。目前,我省民族学校双语教育模式有:一是民语为主型,即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加授汉语;二是汉语为主型,即用汉语授课加授民语;三是双向双语型,即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其他课程用民语授课。

2.深化“三语”教学改革

“三语”教学是我省民族教育的最显著特点,是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的瓶颈,也是推进民族学校素质教育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将“三语”教学改革作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民族教育水平。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三语”课质量。我省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学校进行了民、汉语文相辅相成、以三语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推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汉语课使用统编语文教材、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等一系列教学改革试验,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根据试验成果,合理地确定了民族学校“三语”课开设年级、教学时数、教学内容。目前,全省朝、蒙族学校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民族语文和汉语文,乡中心校以上学校从小学三年级起开设外语课。民族中学外语语种单一(全部开设日语)的局面逐步得到改变,学习英语学生的比例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零提高到现在的50以上%。

我省于1996年和1997年在部分朝鲜族高中进行两轮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试验的基础上,于2003年起在全省推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2004年和2005年高三毕业生全部参加MHK考试,并用其成绩代替高考汉语成绩。

为全面实施民族中小学双语新课程标准,推进双语课程改革,延边教育出版社从2003年起集中力量编写朝鲜语文和汉语新教材,现已编写出版小学一、二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朝鲜语文和汉语新教材,在朝鲜族中小学全面使用。

四、加强民族中小学师资队伍和民文教材建设

加大民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在培训中做到“三个结合”,即学历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长期班和短期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通过组织教师参加成人院校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使民族学校教师的学历层次得到提高。目前,全省民族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和初中教师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47、61%和69、4%)。分级组织培训民族中小学骨干教师、民族中小学校长,组织全部民族中小学专任教师参加国家的民族贫困地区教师综合素质培训。2001至2004年分四批安排60多名民族、边境地区中小学校级后备干部到办学条件好、管理先进的城市中小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培训,还集中培训100名民族中小学校长。

加强教材建设。我省朝鲜族中小学使用的教材由延边教育出版社编译出版,其中朝鲜语文、汉语文、日语、体育、美术等学科教材由延边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学科教材翻译全国通用的教材。延边教育出版社深化改革,大胆闯市场,出版面向社会发行的汉文版图书,以此补贴朝文版教材亏损。在全国通用的汉文版教材内容每年都有所调整的情况下,加班加点翻译当年版教材。自编教材,紧跟全国汉文版教材改革步伐,不断调整和充实内容,教材质量不断得到提高。2002年至2004年,延边教育出版社每年出版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师、职高朝文版教学用书(教材、教辅材料)近500 种,340多万册,基本满足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需要。

全国朝鲜文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朝鲜文自编教材和翻译教材,年均审查60多种朝鲜文教材,保证朝鲜文教材在政治上、学术上不出差错,使朝鲜文教材质量得到提高。

除以上重点工作外,我省还在依法推进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调整民族学校布局,办好民族寄宿制学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