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宗教局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 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
11月29日,市宗教局组织佛教道教人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宗教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由市宗教局副巡视员刘卫东主持,市宗教局副局长吴忠传达学习了《意见》,市宗教局局长韩忠宝作讲话。省宗教局、市委统战部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韩忠宝指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政策界限,压实了工作责任。《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维护佛教道教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佛教道教健康发展。我市佛教道教界,要认真学习《意见》,学深学透、准确把握、严格遵守,针对《意见》提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积极做好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教风建设,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与会佛教道教人士表示,将坚决执行好《意见》,认为《意见》的发布,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促进佛道教教风建设,维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