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宗教局到城区伊斯兰教场所调研
4月6日,长春市宗教局到长通路清真寺、二道清真寺等五家城区宗教活动场所,就宗教场所春季安全防火和场所事务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中,详细听取了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关于春季消防工作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等的情况介绍。
市宗教局指出,安全无小事,清真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安全工作要抓实,责任到人,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要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促进宗教场所活动有序、管理规范。要深入挖掘和潜心钻研宗教教义、宗教文化,作出有利于时代进步与人类发展的阐释。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