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0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是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0月14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32个先进集体和7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3名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在介绍了经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滨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指出:要在全社会更加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更加扎实地组织推动“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等创建活动,进一步选树一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切实在全市进一步浓厚各族群众齐心协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真正在全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不断凝聚和激发全市各族群众的力量,努力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共同开创长春更加美好的明天。
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进行集中宣传,对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重要活动开展重点宣传,对少数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搞好日常宣传,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开展民族知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四进”活动,即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党校和行政学院,率先在全市的民族学校开设了民族方面知识的课程。结合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宣传月”活动,长春电视台、长春人民广播电台、《长春日报》、《长春晚报》等新闻媒体,对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情况进行了全面宣传。并且还开辟专栏,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进行系列宣传,已与长春电视台文艺专题部协调,对我市开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情况制作专题片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借助开展我市五大世居少数民族节日节庆活动是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平台。4月18日,在长春工程学院举办了蒙古族传统文化体育暨纪念成吉思汗诞辰活动;5月31日,在吉林省自然村举办了锡伯族“四一八”西迁节纪念活动;6月27日,在回族小学举办了“第六届长春穆斯林玫瑰之约”联谊活动,数百名穆斯林未婚青年和家长参加了活动;9月10日,在长通路清真寺举办了穆斯林开斋庆祝活动,高学章副市长参加活动并向全市穆斯林群众贺节;9月18日,在市朝鲜族中学举办了“长春市朝鲜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全市近万名朝鲜族同胞参加了活动,高学章副市长代表市政府讲话;9月25日,在长春文庙举办了满族“颁金节”庆典活动。省民委、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活动,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拉近了与各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距离。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派代表参加活动,在相互祝贺节日的同时也增进了相互了解。我们举办的每次举办活动,都邀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到现场采访报导,有益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
四是深入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为深入落实《全省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暨民族工作进社区现场会》精神,2009年,我市开展了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确定把南关区长通街道清真寺社区和民康街道健康胡同社区2个社区作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确定后,市民委与南关区民族宗教局一起,深入社区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情况、现实需求和存在的困难,大力开展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理论的宣传,并为他们送去了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用品。试点社区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特别是清真寺社区,根据长通路清真寺和回族小学、回族居民小区、回族婚姻介绍所都在该社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后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回汉手拉手”等活动,加深了社区内各民族群众之间的联系,社区主任陆胜利也在今年被评为“长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10月19日,省民委李晓峰副主任带领的调研组到该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对社区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我市开展的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目前,我市的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总结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将于明年向全市各县(市)区推广。
五是大力开展救灾帮困活动。八月份以来,我市部分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害灾,我市的4个民族乡有3个受灾,少数民族群众的财产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民委积极组织力量,第一时间深入少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受灾损失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帮扶办法,积极争取政策,在资金、项目上对他们进行帮扶,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和灾后重建,不断扩大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目前,已经为4个民族乡的100户受灾群众发放救济金10万元,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长春希望高中是全省唯一一所负责承办培养新疆籍学生的寄宿制学校,自2005年吉林省第一批“内地新疆班”落户长春希望高中以来,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新疆学生,2010年高考升学率达到100%。10月19日,市民委咸荣日副主任在陪同省民委李晓峰副主任到该校调研时,了解到目前学校还面临许多困难,市民委领导高度重视,在古尔邦节到来前,为这些新疆学生送去2万元的慰问金,也为这些身在异地求学的少数民族学子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六是落实少数民族肉食补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的意见》精神,市民委经过广泛调研,借鉴全国同类城市的经验,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增加城区回族等少数民族居民肉食补贴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市民委又积极与市财政局、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协调,调取全市常驻少数民族户籍信息,通过各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进行公示,经过周密细致的统计工作,最终将补贴发放到每一名少数民族群众手中。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部分单位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仅是民族工作部门的责任,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的责任。在政府组成部门中,民族工作部门因为部门小、人员少、职权范围受限,造成一些部门对民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族工作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协调工作的难度较大。
二是一些新闻媒体不愿宣传、不敢宣传。由于以前新闻媒体因不当宣传而引发过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在当时都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因此有很多的新闻单位,总认为民族问题比较敏感,不愿去触这个“高压线”,很少有主动宣传民族工作,这也造成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覆盖面的局限性。
三是全社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识还很淡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很多人认识不到民族工作重要性,甚至很多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感情、民族意识也在淡化,一些人仅止于认为少数民族只是能够在中高考时加分,多数的年轻人不愿参加本民族组织的各种活动,“民族”的概念很淡。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将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在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是认真总结、适时推广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单位经验。与南关区民族宗教局一起,对清真寺社区和健康胡同社区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在上半年召开试点经验推广现场会,将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推广,深入推进全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工作。
三是创建形式组织举办好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充分利用好少数民族节庆活动这个宣传平台,与各少数民族人士一起,探索举办少数民族节庆活动的形式、内容,调动各民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