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委(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根据《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免费公开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府信息。本目录共设有九大栏目,具体分为领导成员;处室介绍;民族政策法规;宗教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部门预(决)算;工作要闻;地方动态。
三、项目释义
1.索取码: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制的一组代码。
由信息分类号、机构代码、信息生成年度、信息顺序号四部分组成。
其中:第一位字符代表信息分类,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即“A”代表领导成员;“B” 代表处室介绍;“C” 代表民族政策法规;“D”代表宗教政策法规;“E” 代表政策解读; “F” 代表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G” 代表部门预(决)算; “H” 代表工作要闻; “I” 代表地方动态;
第二至四位代表机构代码,用本单位的档案全宗号,以数字形式表示,市民委(宗教局)为082;
第五至八位代表信息生成年度,以数字形式表示,如2016、2017;
第九至十一位代表信息顺序号,以数字形式表示,如001、002、999。
例如:E0822016001表示:政策解读类(E)长春市民委(宗教局)(082)二〇一六年(2016)第1条信息(001)
2.信息名称:信息条目的标题。
3.内容概述:信息内容的简介。
4.发文号:文件编号。
5.产生日期:信息形成的时间。
四、特别提示
1.本信息公开上的所有资料只是基于普遍的、一般的社会事例进行的总结与归类,只供一般参阅。凡涉及具体的、特殊的个案处理 ,可直接致函有权机关申请查阅相关信息。
2.本信息公开中的“内容描述”纯为方便查阅,如要了解该信息详细资料,敬请查阅公开信息的文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