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宗教局)宣传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暨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民族宗教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局,委(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召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贯彻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和吕锋副市长在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会议上《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我委(局)属事业单位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履职尽责,做好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办法》的宣贯工作。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严格按照《长春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立主要领导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做到亲自过问、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要开展消防大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要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的责任人集中开展消防约谈;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对账式、清单式方法,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二、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督查推进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结合冬春两季火灾事故特点,要严格用火用油用电管理、清理老化、损坏及私拉乱接线路,尤其是建筑外保温、室内装修、保温层、彩钢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和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要依法采取停止活动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防患未然。
三、紧盯冬春火灾防控重点节点。针对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节点及重要时段,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对所辖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宗教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板和宣传册,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患,剖析典型案例,把冬春火灾防控的要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内容、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宣传到位;要针对行业特点、季节特点和节日特点,及时传递消防安全常识,全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按时报送信息。请各民族宗教部门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图片报送市宗教局宗教二处。
长春市宗教事务局 2018年1月5日